檢送本局訂定「學校戶外教育安全指引」,請各校透過多 元管道向親師生宣導並提供作為相關領域課程之教材使 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年10月26日林副秘書長室「虎豹潭事件後續處置會 議」備忘錄辦理。 二、為提醒親師生戶外活動安全注意事項,本局針對主要常見 戶外活動,如登山、露營、自行車、溯溪、獨木舟等編訂 安全指引,內容主要以行前規劃、活動中注意事項及緊急 事件處理三大層面進行重點提示,另亦將幼兒從事戶外活 動注意事項編擬為幼兒篇提供家長參考運用。 三、請各校透過多元管道(如公告校網、學校日、班級聯絡 簿、家長群組等)進行宣導,並將指引提供教師作為相關 課程運用,以提升親師生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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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戶外教育雲端資料.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