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110學年度Body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提出申請
一、本會為協助報名參加110學年度各項聯賽有急難救助需求之 學生,特與名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甲級急難救助 金」,提供有家庭變故或急難救助之參賽學生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報名110學年度籃球甲級、排球甲級、高中足球(11人 制)、國中男生甲級足球(11人制)、國中女生組足球 (11人制)、高中女子壘球及國中女子壘球甲級聯賽賽 事之學生。
(二)符合申請辦法第貳項之各項申請條件者。
三、申請者需於即日期至111年7月31日前,於急難事實發生之 日起一個月內函送申請資料至本會;若所屬聯賽急難補助 金額已核發完畢,則該聯賽將不再接收申請。
四、申請者請詳閱申請辦法,並依據申請應繳文件規定,於時程內備齊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五、案件審查結果及補助金額,本會將行文至學校並通知申請 者本人,若審查結果符合規定,本會將於核定後七個工作 天內撥款至申請者提供之金融帳戶。
六、檢附「110學年度Body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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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學年度Body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