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2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16244號函及本局111年1月28日北市教特字第1113025746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現職教師參與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國教署依據各地方政府建議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補助參與培訓及認證教師之課務排代鐘點費:每日排代以4節計,共計32節,採定額補助,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參訓者,每人分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240元、11,520元及12,800元。補助申請方式將另案通知。
(二)培訓薦派人數:旨揭實施計畫所附之培育教師數及開班數一覽表所列之薦派人數,係各縣市至少需薦派教師之人數,如有實際需求可增加薦派名額。
(三)可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具備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手語能力、教學經驗之教師,報名時得申請課程抵免。
抵免方式已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http://www.ncyu.edu.tw/cset/itemize_l ... spx?site_content_sn=71863),截止日期為2/18日。
(四)培訓及認證相關事宜,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沈秀珊小姐,連絡電話(05)2263411#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