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 教學組 - 研習資訊 | 2022-09-20 | 人氣:153

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規定及 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 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 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 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局特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 專業發展中心辦本研習。

三、本培訓課程共開設5場次,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國小組 1、A111期: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假 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2、A112期:111年11月1日(星期二),假本市劍潭國小4 樓課研教室。 3、A113期:111年11月2日(星期三),假本市劍潭國小4 樓課研教室。

(二)國中組A211期:111年10月7日(星期五),假本市長安 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A311期:111年11月25日(星期 五),假本市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四、本研習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前5日止,於臺北市教師在 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insc.tp. edu.tw/,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 心。

五、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為控制用餐人數,採線上方式報名,不受理現場 報名,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 與。

(二)本研習為認證課程,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 數,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 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 去該單元課程研習時數。

(三)請至https://bit.ly/3U6voxa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 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等 電子設備。

(四)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環保容器及文具用品。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 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中、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 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5112382分機209。

  • 1) 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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