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有關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一案,說明如下:
一、國教署為辦理上開業務,將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
二、教師如有意願,請於112年4月17日(星期一)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329@mail.k12ea. 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檢附國教署原函及相關文件,並置於本校網站首頁/校內公告/項下供參。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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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22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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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17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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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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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國教署高中組(私校管理科)商借教師簡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