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 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美術(視覺藝術)校內成績達PR90以上者。
2. 參加全國性、全市性或校內有關美術(視覺藝術)競賽或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獎項者。
3. 美術(視覺藝術)能力表現優者、具表演才能之資賦優異經學校推薦者。
二、 活動期程:中華民國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至109學年度第一學期。
三、 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天母國中2樓美術教室、電腦教室。
四、 活動內容:詳見課程附件。
報名方式:請於109年3月6日(星期五)前向特教組提出申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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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母國中109年度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影像與電影美術視覺藝術資優課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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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活動課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