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務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17 | 人氣:165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2年3月17日府授人給字第1123001936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學校加班費支給,應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及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人員加班費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以各機關學校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限,並依規定程序支給加班費。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費管制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暨「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各1份。...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16 | 人氣:72
★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自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自主健康管理及其相關差勤管理,說明如下: 1、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者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者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隔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2、基於防疫政策需要,自3月20日起因自行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或因配合醫療院所相關感染管制等篩檢陽性之輕症而無法出勤者,相關請假如下: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於第0日(快篩陽性當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按至多6日)核予病假,該病... 觀看完整文章

特教組 - 行政事務 | 2023-03-14 | 人氣:78
衛生福利部編製《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https://reurl.cc/Ad0veQ, 辦理身心障礙者活動或會議時,可參考指引內容,以符合個別化及提供相關輔助。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09 | 人氣:100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辦理。 二、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如依前開辦法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在以不影響課務前提下,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6小時之公假,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三、隨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各1份供參。...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08 | 人氣:87
一、依據銓敘部112年3月1日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2號函辦理。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立法目的,係為使公務員一人一職,以專責成,俾能固守職分,避免影響公務之遂行及有礙其職權之行使,其中規範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係基於領證職業之事務具有專業性質,且與公務員身分難以切割,為避免公務員於執行職務之外,另從事領證職業之事務而造成角色混淆,爰規定須有法令依據始得為之,並應經權責機關(構)同意。 三、經銓敘部審慎衡酌,考量停(休)職公務員雖仍具公務員身分,惟已不得執行職務,故不發生從事領證職業造成角色混淆之問題。是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上開任職...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07 | 人氣:79
112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自3月14日起至3月23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暫定需用名額3,719人,相關資訊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2090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02 | 人氣:82
一、為照護關懷本府退休公教人員,鼓勵渠等走出戶外,鍛鍊 健康身心,本府提供各機關所轄場館、設施票價比照該場館提供65歲以上長者之購票優惠措施 二、本市自營場館計22項之優惠期間展延1年,由原訂112 年3月31日截止,展延至113年3月31日,歡迎退休人員參觀使用。...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02 | 人氣:81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A號函辦理。 二、依臺北市政府112年2月9日府授教人字第1120103750號函略以,本 市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本市兼職處理辦法未訂定前,其兼職事項暫依「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辦理,先予敘明。 三、教育部函說明如下: (一)查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第14條 規定:「(第1項)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從事下列行為: …… 二、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 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第2項)教師從事前項行為,不包括至校外從事補習、...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02 | 人氣:66
一、依銓敘部112年2月24日部退五字第11255383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1份。 二、旨案修正係本辦法110年4月16日修正施行前,已符合修正前發給慰問金條件,惟尚未申請或已受理申請尚未核定發給之案件,依修正後之發給額度發給慰問金。...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3-01 | 人氣:70
一、依據銓敘部112年2月17日部法三字第112553882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增訂第2項至第4項,規定高等考 試各級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以下簡稱高普初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地方特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身障特考)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以下簡稱原民特考)及格人員,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3年(高普初考)、6年(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及原民特考)限制轉調年限三分之一,因現職機關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未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親自養育該子女,得調任至子女居住地之機關,不...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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